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流程
一、单一来源采购限制条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如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只能或者必须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方式,但这种采购方式由于竞争程度最小或没有竞争,属政府采购严格审批和控制采购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校内立项审批和论证
提交立项审批表、论证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对于超过采购限额的项目,还需委托代理机构,抽取专家论证并且网上公示。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后,再组织项目采购后续工作。
四、编写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提供采购物品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付款方式、工期要求、售后服务要求。同时组织市场调查,就价格、商务等情况进行摸底,掌握谈判资料。
五、发出谈判邀请
向单一供应商发出邀请函和招标文件,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谈判。
六、组织谈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成立谈判小组。
(2)就技术、商务、价格等进行谈判。根据市场调查情况、供应商相近项目合同,按照技术要求和价格进行相关谈判。
(3)组织考察: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和谈判的情况,组织考察小组对投标人的经济、技术、服务、业绩、综合实力、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考察和复审。(注:必要时可安排考察。)
(4)项目工作小组根据谈判、考察等情况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八、单一来源采购资料整理、归档
九、合同的履行和验收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